近日,肥城警方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。经查,年8月份以来,犯罪嫌疑人孟某某通过快手、 枪支在我国属于禁止流通物,我国法律严禁公民个人买卖、持有枪支。非法买卖、持有枪支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而非法买卖、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所谓“火柴枪”、“仿真枪”,亦可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。(泰安网警巡查执法)